中山市中醫(yī)院10KV電纜遷改工程澄清公告
發(fā)布時間:2016.04.27
各潛在投標人:
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中山分公司于 2016年4月15日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中山市中醫(yī)院網站、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網站上提交的中山市中醫(yī)院10KV電纜遷改工程【項目編號:GIECCZS20162019G1】公開招標公告,現(xiàn)就招標文件的有關問題作如下澄清:
1、 招標文件第二部分《投標人須知》13.投標報價說明,第(3)小點修改為:本項目依照現(xiàn)場踏勘實際情況結合用戶需求書內容及工程清單、圖紙的要求總價包干。投標單位按照圖紙、答疑回復函和參照公開的中介機構編制的工程量清單等資料,根據(jù)招標項目的特點,結合現(xiàn)場情況、市場情況及企業(yè)自身競爭力并考慮風險自行編制工程量清單報價,投標人應將工程的臨時設施、排水費、場地租用、保險費、用工險費、稅、停電、停水及不可預見費等考慮在投標報價中,清單總報價不得低于本企業(yè)的成本,除招標文件或合同約定外,結算不得調整。
2、 招標文件第二部分《投標人須知》13.投標報價說明,第(4)小點修改為:投標人工程量清單中所報的單價和合價,以及報價匯總表中的價格應包括施工、質量、安全、工期、管理、材料、安裝、維護、保險、利潤、稅金、政策性文件規(guī)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費用。投標單位所填寫的單價和合價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市場等各種變化因素而變動,除招標文件或合同約定外,結算不得調整,投標單位在計算報價時可考慮一定的風險系數(shù)。
3、 招標文件第三部分《用戶需求書》三、工程造價,第1小點修改為:本工程采用總價包干。中標單位根據(jù)中標價包造價、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水、電費、包稅。
本澄清公告一共1頁,原招標文件與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處,以本澄清公告為準, 本澄清公告未涉及內容仍以原招標文件為準。
請各潛在投標人收到本公告無異議后蓋章確認,回傳至本公司。
特此公告。
聯(lián)系人:朱小姐
電 話:0760-88633721
傳 真:0760-88873238
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6年4月27日